释义 |
医保个人账户清退流程: 1、申请人至医保所居民医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供资料; 2、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 3、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审核退保资格,符合条件的给予医保退保,出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 4、申请人凭《退款通知单》至财务结算窗口办理医保退费手续。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其本人或代理人应在医疗费结清后办理终止参保手续,但不办理退费手续,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即时终止。 医保个人账户清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由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未成年人办理退保手续时应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或户籍转出相关证件或证明; 6、参加其它医保的医保凭证; 7、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8、应征入伍人员提供入伍证明; 9、原专用收款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