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个股东职位分配如下: 1、确定你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商量好的投入比例,按比例分红;投大资金的为董事,投小资金的为监事,总经理; 2、三人组织一次股东会,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的东西,然后签章、手印确认。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法律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综合上述,需要根据那个人的投入资金、企业中所任职位、创意以及岗位责任等因素,总和探讨股权分配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