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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曾经治疗过肺动脉高压,是否应该向保险公司披露这一信息?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保险合同的“告知义务”条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包括已经存在的疾病或曾经治疗过的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您曾经治疗过肺动脉高压,应该向保险公司披露这一信息。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有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总结:在购买保险时,要遵守“诚信履约”的原则,对于已经存在或曾经治疗过的疾病,应该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保证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保险公司能够按照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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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