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
释义 |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个公民都应积极采用这一权利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因采用正当防卫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