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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套房贷款政策规定
释义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一)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5、第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作用第二套房贷调整的作用是中国央行为了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给泡沫过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打击购入多套住房的投机者而设置的上浮利率。一般个人第一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首付成数也相对较高。第二套房贷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涨幅过大过快的房地产价格减速,因为投机者被一定程度的打击了,部分投机者由于投机成本加高,导致投机回报率降低甚至没有利润,降低了投机意愿,从而使房产价格更接近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也有利于穷人更容易买得起第一套房,因此也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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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