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复应及时的到相关部门反映并更改。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身份证制度初期,公安机关为办证群众编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证编号,由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编号工作完全采用手工操作。 由此产生了一些重号、错号,客观上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尤其在身份证号码从15位升至18位过程中,手工管理造成很多重号问题。 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复或者错误应及时更新身份证信息,以避免以后的再次发生居民身份证不能用的情况。 换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或《居住证》;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原《居民身份证》; 4、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