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性质是居民户口 |
释义 | 家庭户口的户口性质如下:家庭户口是以家庭立户的,也就是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无血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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