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判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下: 1、在两周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考虑子女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这其实是孩子的心理和身体成长需要决定的,完全是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意而不是法律本身偏袒女方。因此,双方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客观科学地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意愿、成年人的工作特点、经济收入等综合条件,确定是否更适合带孩子。同时也应该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后,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能恶意抢夺孩子,以加剧矛盾,甚至影响对方对孩子的正常看望,这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总之,如果从孩子和第三方的角度来理性客观地看待和处理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