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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家老人今年70岁,现在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低保?
释义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低保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低保:(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二、不能申请低保人有哪些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母亲患肺癌,父亲无业,我已结婚,妹妹今年刚刚毕业,如何申请低保?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所指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只要在这范围内就查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他如今72岁了我才22岁,我结婚了有两个小孩,压力实在太大了,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什么补贴?
    法律分析:没结婚证孩子可以上户口,无结婚证生孩子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社会抚养费后才可以给子女上户口。社会抚养费是根据计划生育政策确定的,目的在于限制人口的出生,具体情况根据实际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父母逝世了,我能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这样对我的低保有没有影响?
    继承遗产要满足以下条件:1、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继承的程序严格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现己不能工作了,去我市社保局咨询办理提前退休,工作人员说,现在没有提前退休这个政策了,是真的吗?
    残疾人的退休政策与正常人一样,国家没有另外规定。但部分地区可以提前退休,具体还要看当地政策。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现在县档案室能查到当年结婚过后户口迁移证,派出所不能更改,我问一下能改吗?
    迁户口需要当事人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审核通过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迁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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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