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翔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翔安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申请人需要满足持有当地城镇户口或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者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需符合福安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等条件。申请人还需要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 法律分析 一、申请翔安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条件: 1. 需持有当地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福安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享受福安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平米以下。 二、经济适用房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翔安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属于划拨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为住宅; 2. 开发商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3. 拟建建筑面积符合政府规定; 4. 套型符合规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5. 资金来源为政府补贴、拆迁安置、社会团体捐赠等经济适用对象自筹资金; 6.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 如果开发商符合以上条件,政府会以划拨方式批准土地使用权,并按程序办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规划许可等手续。批准后,开发商需在批准范围内按规划、设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环保。 结语 想要申请翔安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济适用房审批程序包括预登记、申购和复审等步骤,最终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到指定部门领取《准购资格认定单》并购买经济适用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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