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离婚成功的概率就会增大。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主张离婚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为另一方提供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有婚外情,在恋爱期间与他人同居;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就婚姻关系中另一方的过错提供其他有力证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时,才判决当事人准许离婚。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提供对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一些其他有力证据。拥有了有利的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才会判决当事人准许离婚。离婚案件经过一审的判决之后,如果案件当中的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存在不认同的情况的时候,可以在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二、如何让法院一次就判离婚 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都十分急切想要离婚,然而实践中,第一次开庭几乎都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唯一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第一次开庭就能判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想要获得法院支持,就需要提供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