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后,社保如何赔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工伤死亡赔偿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因工死亡的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金额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一、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具体金额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些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如何计算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 a、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b、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 a、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子女未满18周岁的; d、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e、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f、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3)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 结语 工伤死亡赔偿的具体金额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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