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并不是一定要诉前调解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此为法院调解原则。民商事案件适用调解原则,但不是所有案件都要经过调解程序。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