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酒签免责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喝酒免责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 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承诺书属于合同性质,都是双方对事物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一、喝酒免责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 ①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生效判例来看, ②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所以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 ③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 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对于这种情况,签订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因此,即使事先签订了免责承诺书,万一真有人喝出事了,共同饮酒人出现过错的,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实,喝酒本无害,正所谓“无酒不欢”。但喝酒时一定要掌握好度,小饮怡情,大饮可就伤身了。对自己对别人都要负责,劝酒更是要不得。就算在喝酒之前已经签订了免责协议合同,但要是其中一个人真的出了事故的话,如果确定是与喝酒相关的话当事人也不能够因此而免责。 二、承诺书是否为合同性质 承诺书属于合同性质。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有效的承诺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或者保证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共同饮酒人签订的这些“免责条款”,由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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