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二审重新写起诉状 |
释义 | 一、二审民事上诉状格局 1.上诉人(一审原告): (1)个人:名字,性别,生日,民族,职务,住址; (2)法人: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2.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同上。 上诉人xxx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xx民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定书,现提出上诉。 3.上诉恳求 1、恳求人民法院吊销一审判定,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当。 4.现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显着违约的差错行为,极大地危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定被上诉人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显着违反了法令的公正准则以及诚笃信用准则,危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正确适用法令,依法保护法令的庄严,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二、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文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男,生于1960年12月8日,汉族,济南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司理,住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室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xx房地产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xx区xx村33号 法定代表人:邓xx职务:董事长 上诉人王xx不服济南市xx区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1日作出的(2008)xx民商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定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恳求: 1、恳求人民法院吊销一审判定,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当。 现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以因原、被告在合同中仅约好逾期办证退房退款,而未约好付出违约金为由,确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付出违约金、添加违约金的诉求无法无据,归于适用法令错误,涉嫌枉法裁判。 本案毋庸置疑的现实是被上诉人在履行与上诉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严峻违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个工作日内没有将处理权属挂号需由出卖人供给的材料报产权挂号机关存案,致使上诉人的房产证无法在约好期限内正常处理,对此被上诉人应当承当逾期处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2005年5月26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好,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36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权属挂号需由出卖人供给的材料报产权挂号机关存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在规则期限内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两边同意按以下第1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5%补偿买受人丢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付出违约金。 依据合同的此款约好,在被上诉人办证期限违约的情况下,上诉人有挑选退房的权力,但不能以为此条款是赋予了违约方在违约后有回收房子的权力。 也就是说,在被上诉人违约而上诉人又不想行使退房的权力时,关于违约方怎么承当违约责任的问题在合同中没有约好。正是没有合同两边的约好才干按法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或许丢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够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依据上述法令规则,在上诉人挑选不退房的情况下,主张参照合同15条第2款关于不退房时的违约金核算规范并要求添加违约金有清晰的法令依据。一审法院以合同仅约好退房而未约好付出违约金驳回申述显然是判定错误,显着违反了《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 二、一审法院对本案部分首要现实没有查清。 1、对两边有争议的房子交付时刻没有查清。 2、对两边有争议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时刻没有查清。 3、对两边有争议的被上诉人开发建造的济南市xx国际广场房产证大证的处理时刻没有查清。 三、一审法院在判定书第5页第4行关于“证明被告于2007年7月196才将该基金予以交纳。”的表述令人费解。如果是笔误,则应及时批改,以保护法令文书的严肃性。 四、上诉人诉求的是恳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在30日内为上诉人处理济南市xx路xx号xx座xxxx号房子产权过户手续,而一审法院判定成果却是限被上诉人于判定收效90日内帮忙处理。已然被上诉人现已具有了办证条件,为何不判定其在30日内帮忙处理呢?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显着违约的差错行为,极大地危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定被上诉人不承当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显着违反了法令的公正准则以及诚笃信用准则,危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正确适用法令,依法保护法令的庄严,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王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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