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条件 |
释义 | 申请再审条件有以下几点,请参阅。 1、当事人具备申诉、申请再审主体资格,并提出有效证件; 2、认为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3、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具备的法定事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且未经过再审程序的案件; 5、刑事案件的申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之一: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一式三份(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申诉人、再审申请人签名、盖章等); 2、申诉人、再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代码证等); 3、原生效的裁判文书( 一、二审)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有关证据和证据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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