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过户的车主,需要先处理完毕车辆的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并到税务大厅取得交易税发票后,双方再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税发票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或登记代办服务点交验车辆。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要出具代办委托书,并携带车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1)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 (2)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 (3)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5)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