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向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意向书作为约定订立合同的合同,在预约中已经约定了合同的主要或全部内容,并附约在未来特定时间订立正式合同。既然意向书具备了合同的要件,包含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自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上面提到的几个意向书的特征分析,一份意向书中肯定包括像诚信协商条款缔约程序性规定,还包括关于签订未来合同条款的说明和时间等备忘条款。 在实体性条款方面,意向书要有未来合同的内容,无论属于阶段性协商还是建设性的意见,只要体现当事人自愿接受约束的意思表达的,常见的表达如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欠缺部分,另行补足、没有约定按照法定等即应当产生法律约束力。 主要得看意向书是如何签订的,一般来说,意向书只是双方的初步意向,在意向书均会约定所有的条款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但在正式合同签署前的意向书也是双方形成的合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什么是合作意向书 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意向性合同是是合同的一种。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二、民法典对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意向性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如果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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