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二)无偿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 流程如下: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你的身份证办理。 (三)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