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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期限
释义
    

法律主观: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取证,就能够查明案件事实。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批准,在以延长三个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 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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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