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政策规定: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2、婚假假期规定:2023上海市婚假天数为10天,即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作职工均可享受10天婚假。3、婚假工资规定:上海婚假10天期间内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即为带薪休假。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