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去学校开证明格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学校有征兵办,前往办理即可,证明一般如下格式: 某某武装部(征兵办): 某某同志系我校某某同学,今年夏季应届毕业积极相应政府号召服兵役。该同志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表现一贯良好。 特此证明 某某学校(盖章) 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七条 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一)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四)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五)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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