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怎么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保险对此会进行的赔偿条件: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伤或者财产损失的; 2、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对方引起的。 一般先由对方的交强险进行赔付,然后是商业险,最后不够的部分由本人进行偿还。 一、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碰别人车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 二、交通事故需对方全责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吗? 最好还是申请财产保全。如对方有交强险就没什么大事,若没有,最好还是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的好处是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损害原告权益。 车辆上路前必须承包交强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最高保额是10万,有些车主购置了商业保险作为发生赔付时候的双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一般为20万人民币,也有承包50万人民币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即便加上商业险的赔 付部分仍不足以赔偿损失,如果遇到事故赔偿义务人不积极理赔,反而转移、隐匿、变卖其车辆或其它财产的情形,对受害人是很不利的。 三、交通事故只造成重伤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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