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有哪些涉外仲裁机构? |
释义 |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主要包括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只能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可处理行政机关应解决的争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分析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主要包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上机构作为纠纷的管辖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的管辖范围仅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的争议不可以由仲裁机构管辖。否则关于该约定由于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规定。 拓展延伸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式主要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来进行。在国家层面,我国设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和中国海南国际仲裁院等专门的涉外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国际商事纠纷。这些机构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仲裁员组成,采用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程序,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仲裁裁决。 在地方层面,各省市也设立了涉外仲裁机构,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负责处理涉外商事纠纷。这些机构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仲裁规则和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仲裁服务。 涉外仲裁机构的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仲裁程序、听证、调解等环节。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向涉外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庭由仲裁员组成,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仲裁裁决。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调解解决纠纷。 总的来说,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式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国际商事交流与合作。 结语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机构。仲裁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机构,提供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程序,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裁决。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式旨在促进国际商事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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