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支付令;2、查封、扣押财产;3、拍卖财产;4、以有关期限强制执行;5、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法院的这些救济措施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债权人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涉及支付金钱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正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涉及支付金钱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核准执行;对不支付,拒绝履行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其财产,拍卖其财产,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有期限履行义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限制民事行为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执行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