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1、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