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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我老公买房子,他与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释义
    这是一个继承权的问题,如果问的是子女去世后,前夫能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能够继承的范围是哪些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一、首先要看女方婚后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第一、女方离婚后买房,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女方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结论:首先,如果是女方将房产赠与子女,那么从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一刻,该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了;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其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借名买房等原因,那么房子还应归属于女方,与子女无关。二、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前夫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子女名下的财产,女方和前夫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因此,如果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会默认女方将房子赠与给子女,房子属于子女的财产,前夫有权继承。但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出于借名买房或者其他原因,则可以去法院主张确认之诉,确认房屋是自己所有的,如此一来,前夫自然没有继承权了。三、题外之话。因为继承权是跟随被继承人人身权益相关的,它不受当事人意思影响。因此,如果出现了离婚后想给子女买房又想避免前夫(妻)继承的情况,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那就是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的时候明确了是附条件赠与,比如明确约定一旦发生子女去世等情况,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
    您好,我和我丈夫买了房子,他和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来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方式为若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并且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你好,我和丈夫买了房子,他和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来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方式为若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并且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你好,我和丈夫买了房子,他和前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继承来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方式为若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并且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十几年前我老公来我家做上门女婿,他妈家的房子是父母和哥哥一起买的,我老公有继承权吗?
    只有与被继承人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而仅为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我和我老公是二婚,他前妻的孩子,有权继承我们,婚后财产?比例多少
    二婚的财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是指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前妻或者前夫不算。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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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5: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