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撤销后还能重新处罚吗? |
释义 | 行政处罚撤销后还能重新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是部分撤销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一、行政诉讼法7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74条司法解释: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2、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二、行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1).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2).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裁定而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3).行政诉讼的裁判。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视不同情况对行政案件作出以下几类判决:1.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违法或无效的判决。2.维持、撤销、重做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3.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义务的判决。4.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5.责令行政机关赔偿的判决。 三、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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