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不再设置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年龄35周岁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果租赁房屋须按照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申领居住证的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