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居间合同履行完毕,正常终止;未履行完毕,如果想要终止的,可以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或者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当条件达成时就可以解除。如果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居间合同也会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条件解除合同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以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二、什么情形可以进行解除合同 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当发生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时,使得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此时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