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造;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等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条款。 一、无权处分房产将房产出租 无权处分房产将房产出租后的后果为:如果没有经过所有权人的追认,且承租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那么出租的行为无效。因无法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致使承租人受到损失的,无权处分人应当赔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提前20年签合同可以吗? 可以签订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的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