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全区99个县市区内,有76个进入了三类、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 基本解决了艰苦边远地区类别低和不平衡的矛盾。其中六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99元,调整后为1000元;五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86元,调整后为680元;四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39元,调整后为400元;三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128元,调整后为2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