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自愿买卖儿童的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或者购买的一方又将孩子专卖给别的,则双方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需要看其是收买后继续转卖还是收买后自己收养,前者属于拐卖儿童罪,处5-10年有期徒刑,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后者情节较轻,如果收买儿童系为了私自收养,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适用缓刑。如果在收买后虐待儿童或阻挠执法人员救援的,构成其它犯罪,需要数罪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