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作证义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充当证人的义务。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作为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或证据立法中均已得到明确规定。承认和赋予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对完善一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现法律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赋予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有利于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改变证人作证难、出庭难、作假证的状况。有利于促使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和特定职业活动中双方的信赖关系。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法律与时代的共同呼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