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在什么位置 |
释义 | 上海市民政局行政事务受理室是办理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的地点,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是接收部门地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七条规定,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位置和接收部门: 办理地点:上海市民政局行政事务受理室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民政局 接收地址: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 二、关于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依据: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法》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因此,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地点是上海市民政部门。同时,根据该法规定,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停止活动,并在清算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登。 结语 上海市民政局行政事务受理室是办理上海社会团体注销的地点,而上海市民政局则是接收部门,地址为浦东新区雪野路1000号。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因此,办理上海社会团体注销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t第三条\t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t第七条\t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02-06)\t第二十三条\t社会团体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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