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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章和合同章效果一样吗
释义
    公章和合同章是不一样的。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
    一、发票章可以随便盖吗
    发票章不可以随便盖。
    发票专用章只能用于盖在发票上,不能盖到其他的文件上面,即使盖了也没有效力,随便乱盖违盖或为骗欺骗欺诈的行为是需要受到法律责任的。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二、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有哪些呢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1、工商信息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2、换取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原来的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并且原来的印章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税务信息变更,携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办理。
    5、银行信息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6、证书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后,资质许可证、社保登记证、专利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等都需要做相应的变更。
    三、公司章和专用章有什么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公章具有对外的法律效力,而资料专用章只能在单位内部使用有效。2、规格尺寸的法律要求不一样。公章有统一规定的法定规格、形状和尺寸,而资料章的外形和尺寸都是由单位自己规定的,不受到法律的约束。3、账簿启用表需要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则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因为属于对外出具的报表。4、一般对外的有法律效力的是公章,比如单位的证明等文件。但是对于增值税发票,公章就不可以,只允许用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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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