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交车站停车,即便是接完人就走,也是有可能被扣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交车站停车接人是违法的。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此外,在公交车站台停车,下个人立即走的行为,也是一种违章行为。违章通常是指交通违章也叫交通违法,即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管理及影响交通路况的行为。所以,公交站台是不能停车接人的,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