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遵循以下步骤: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也就是说,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之前,发起人必须确定其认定的股份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必须填写相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量和股份,符合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取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提交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也就是说,发起人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认股人填写认股书,让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系。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后,按照发起人公告的规定时间,按照认股书中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成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各认股人参加,讨论成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公司组织的成立; 5、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成立大会后,董事会主要参与并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予以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募集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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