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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律师如何进行调查取证?
释义
    刑事诉讼律师如何调查取证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律师调查取证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如下:
    (一)证据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二)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三)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资信调查
    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哪些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有:
    1.证据调查,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
    4.企业资信调查。
    怎样调查取证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在调查取证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申请调查取证期限
    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期限应该是视证据种类的不同而定的,一般都是应该在开庭前提交证据、交换证据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前七天或者是开庭前一周内,不过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证据或当事人无能力举证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申请。法院对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天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天内作出答复。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八条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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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