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各种辩护证据,以便为被告人进行有效的辩护。律师可以提供的辩护证据包括被告人的证言、证人证言、物证、文证等。但是,律师提供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否则将被排除或认定为无效证据。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在依法参加诉讼的范围内,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辩护人可以查阅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律师可以在与被告人会见时,查阅被告人的案卷、材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法庭对提出的证据,应当依法审查,对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证据,排除或者认定为无效证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真实是指证据的内容反映了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合法是指证据的获取、保存、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证据有效是指证据能够充分说明案件事实。” 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被告人提供各种辩护证据,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否则将被排除或认定为无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