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社保代理简介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代办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二、社保代理的对象 (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社保代理的服务内容 社会保险的险种有5种: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 社保年审,残联年审,人事外包,社保费补缴,欠费滞纳金查询,社保证明等。
该内容由 姜付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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