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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规定什么叫善意第三人
释义
    民法典规定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真实情况的人,善意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受让人可以依法获得所有权,原所有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在动产的物权变动中,善意受让人知道原有权利存在的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的存在基础包括取得时效、权利外形、法律赋权、占有效力等。善意取得制度在维护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方面起到均衡作用,促进交易安全和鼓励交易。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叫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规定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的权利人。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二、什么时候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动产的物权变动中,善意受让人知道动产上原有权利存在的,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三、善意第三人的存在基础是什么
    1.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5.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首先它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所有权人的利益,保证所有权安全。其次它侧重维护善意受让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当所有权人与善意受让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应当侧重保护善意受让人。这样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还有利于鼓励交易。
    结语
    善意第三人的概念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交易中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真实情况的人,通常指的是非法交易中无知的权利人。善意取得是指占有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可以依法取得所有权。善意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能要求返还财产,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其他善意第三人,前提是他们知道或应当知道原有权利的存在。善意取得制度在维护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交易的安全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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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5: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