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法人变更所需资料 |
释义 | 一、个体户法人变更所需的资料 个体户的法人变更,与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不同。个体户的法人变更,需要注销原来的营业执照,然后重新申请即可。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的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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