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遗产的继承问题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遗产继承: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配偶无继承权,除非遗嘱要求。若在1994年2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配偶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继承遗产。依据《民法典》,遗产按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是处理遗产的方式。若有多种继承情况,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最低是法定继承。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的遗产如何继承 1、我国现在并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因为其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除非被继承人立遗嘱要求其继承自己的遗产;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形成的事实婚姻,那么配偶就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婚姻并不被承认,因此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除非被继承人在生前立遗嘱指定其事实婚姻伴侣继承遗产,否则其伴侣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然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其配偶则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的处理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在多种继承方式同时存在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最低的是法定继承。这些规定均依据《民法典》法律依据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