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继承人处分将来可得财产的行为一般应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被继承人得到的遗产份额在被继承人得到财产之前没有改变的话,那么被继承人处分将来可得财产是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得到的遗产份额在被继承人得到财产之前有所改变的话,那么对于没有获得的财产部分则是属于无权处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