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包括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个人婚前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只要该婚前个人财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可。 一、个人婚前财产主要包括: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的。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遗产分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3、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民法典》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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