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村委盖章有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表现为: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既然是经济实体,就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1、必须有一定的财产作为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前提; 2、必须直接参加社会再生产活动; 3、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并且参与社会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