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按照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某人为了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或某种合法权益,不得不实施了损害无辜第三者合法权益,且不超过必要限度的紧急避险行为,是不会犯罪的,是合法的。 只是紧急避险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个更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而不得不损害一个更小利益的行为,反之,就会涉嫌紧急避险过当,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