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乘3元/平方 2、产权登记费: 个人: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单位: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3、交易契税: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地税局评估价乘以1% (2)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地税局评估价乘以1.5% (以上需以家庭为单位,买方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半个月累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户籍所在地 的无房证明) (3)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地税局评估价乘以3% (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地税局评估价乘以3% (5)赠与、非住宅、单位购买:地税局评估价乘以3% 4、交易印花税: 个人住宅:免征 非住宅,单位购买或出售:地税局评估价乘以0.05% 5、抵押登记费: 抵押权人是个人住宅:50元/宗 单位住宅: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 6、证照印花税:5元/证,每增加1人加收5元。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客观: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