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员工社保处理方案 |
释义 | 公司解散后,员工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社保费。对于已找到新工作的员工和申请自谋职业的员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有那些在企业破产后既未及时就业,也未自谋职业,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员工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了,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1、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2、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费,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公司解散了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1、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解散后,员工的社保缴纳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灵活就业缴费需要个人提出申请或经破产清算组和职代会同意后,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对于未领取失业金且重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将无法再享受失业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得补缴。对于公司解散后未能及时就业且未申请自谋职业的员工,若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员工可分为三种情况,只有同时未能及时重新就业、未申请自谋职业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员工,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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